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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东湖书院——吴廷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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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御史兼湖广巡按汪宗器,听到关于吴廷举屡抗上官的种种流言蜚语,对廷举产生怀疑。这时,吴廷举下令把顺德二百五十间淫祠拆毁,将材料作为修造书院和筑堤防洪之用,这本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可是,汪宗器误信谗言,立即将廷举逮捕下狱,迫令供认借拆庙之机从中贪污舞弊,廷举“囚服梏手,日诣讼所。”顺德县百姓和属吏都为廷举抱不平,群向汪宗器泣诉,证实吴廷举正直无私,要求平反此案。汪宗器查悉实情,内心大惭,宣布廷举无罪并致歉意。

吴廷举在顺德任职十年,“毁淫祠,刊家礼,导民冠婚丧祭,存赡鳏寡孤独,冰蘖自持,有强项民。”对权贵勒索百姓财物,他敢于顶住不给。“有使者道经顺德,索其人事夫马柴薪,以为常例,”廷举非常反感,坚决抵制,“挺身与之角,卒不与。”吴廷举受命知松江府,到任数月,兵部尚书马文升、方伯刘大夏荐廷举可用,遂命为兵部佥事,协助总督潘蕃管南海兵事,后兼屯田、盐法道职。

宦官刘瑾专权,当时盐法道正是吴廷举掌管,他坚决拒绝,并“列疏于朝”,说盐法道库存之银应“留备两广兵兴之资。”理之所在,刘瑾“虽急怒而未有以罪也。”这时,属于刘瑾阉党的陈鹤被派往“江西、福建、广东收买药材,横夺暴取。廷举又疏劾之,瑾愈怒,密令镇守何其过。”先是廷举任琼州兵备副使期间,曾发觉琼州镇守潘忠贪赃枉法,作恶横行,经过查证,上奏潘忠二十条罪状,并揭发刘瑾的罪恶,指出所谓“取省帑解京,皆非正费。曰贡,进内也;曰司礼打点钱,赂瑾也。”所以潘忠、刘瑾都切齿痛恨廷举,必欲置诸死地而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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