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史事讲将1三国明

第七章 东湖书院——吴廷举(1/5)

目录

吴廷举,字献臣,号东湖,父名俊,母黄氏,从小就过继其大伯父吴英为嗣子。吴英早死,靠大伯母骆氏抚养成人,家素贫寒,嗣母以洗衣缝纫度日。幼时曾患恶疾,家人疑其必死,但在嗣母日夜辛劳护理下,竟能起死回生,刻苦治学,读书过目不忘,下笔顷刻立就。

吴廷举十六岁乡试中举,二十九岁会试登进士,授广东顺德知县。当时,巡察湖广的都御史屠滽召见廷举,温和地对他说:“顺德大珰某嘱我修其家庙,可稍葺之。”廷举拒绝向百姓派工派款替权责修建祖先祠堂,他说:“令非有旧例新恩,一夫不敢役,一钱不敢费。”明代太监受宠信、权力大,地方官都惧其威势而迁就奉承,吴廷举竟拒绝为宦官“办事”,这在当时是难能的、罕见的。

皇帝也常常给太监委任官职派往各地执行政治任务,当时派驻顺德市舶司当提举的,就是一个太监。按照市舶司提举的惯例,“常以银委买葛布充贡”,所谓“以银委买”是装假样子,实际是敲诈勒索,地方官接银后却命下属按银数向民间索取所需的葛布,而以原银完封归还。廷举却不理这一套,当市舶司提举交银与他代买葛布时,他“即用其银买二匹,自送于司曰:‘承委买布不识可否,先买二匹为式,倘以为可买则买之,如不买则还原银。此布出自雷州,非吾邑所产也。’太监大怒,取银去。”太监原想从吴廷举手中诈取南方名产葛布,却料不到吴廷举假戏真做,要实买实卖,要布就得付银,不要布方可退银。这叫太监哭笑不得,因而记恨于心,造谣中伤。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

书页 目录
好书推荐: 斗罗之光耀天使重塑世界 谢谢你,拯救我的人生 我的宝可梦有亿点小问题 游神星曌 李三古堆 春秋晋国风云 都市龙医:我和绝色老板娘的孽缘 快穿恶女人生,不做主角踏脚石 废土世界打工指南 天灾第十年跟我去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