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法院用工荒:招聘8名书记员,不到半年仅剩2人。(1/5)
对贵州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员额制法官裁判案件,离不开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协作配合。随着案件量的不断攀升,如果没有足够的书记员承担大量的审判辅助事务,员额制法官和法官助理都将不堪重负。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贵州各基层法院都聘用了相当数量的书记员,而这些聘用的书记员“常来常走”,极不稳定。建立一支稳定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是做好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
一、建立稳定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必要性
(一)巩固员额制法官改革成果的需要。2016年,贵州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计划按照员额制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三类人员1:1:1的比例建立新型审判团队,并分别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如今,员额制法官改革已经到位,而与之配套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尚未建立,使员额制法官改革能量未能充分释放,改革效果打了折扣。仅凭员额制法官单独序列管理一枝独秀,法院整体司法体制改革将可能因为独木难支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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