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 多钱善贾(4/5)
不出数日,桓帝二妹三女,计五位县主,争先恐后,质押五县,食俸不减,各向城中子钱家,举债五千万钱。多事之秋,此举虽有失体面,亦是无奈之举。难不成,让桓帝亲属,皆饿死不成。然若让禁中出钱供养桓帝亲属,还不如饿死。须知,洛阳宗亲何其多也。若开此先例,便有无数列候封君,入宫哭诉,求取钱财。
此风断不可长。
两害相较,取其轻。不愿出钱,不能饿死。唯有向子钱家举债一途。
五位长公主齐来陈情。太皇窦太后遂请宗正,尚书令,并太皇董太后,何太后,与少帝,三后一帝,共商此事。
“换言之,由子钱家代为打理汤邑,十年后归还。举债一笔勾销,年年食俸不减。”少帝问道“当真如此乎?”
“回禀陛下,当真如此。”长社县主起身奏曰。
“无利可图,莫非子钱家亦行善乎?”少帝奇道。
“无利不起早。子钱家,以钱生钱,绝非善类。”太皇董太后亦道“券书何在?”
“券书在此。”长社县主遂将券书奉上。
太皇董太后命人取来一观“券书上只说‘租赁荒县,为期十年’。并未言及长公主家事,及治民之权。便是‘荒县’二字,亦大而化之,未曾细说。或可类比‘荒山’,究竟何为‘荒县’,见仁见智。实无可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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