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 多钱善贾(3/5)
“不知帘后竟有二(县)主,一亿大钱,离身矣。”左行孙肉疼之情,溢于言表。
二位县主相视而笑,眼中皆透着丝轻松。洛阳贵胄,多如过江之鲫。禁中顾此失彼,难其美。更加先帝崩天,新帝被废。少帝继位,终归年幼无知。人情世故,如何能体恤。
求人不如求己,人救不如自救。
先前之所以不敢妄动,只因举债不还,夺侯除国。
十年为期,食俸不少,举债一笔勾销。此等美事,如何能放过。再者说来,汤邑何人治理,对县主而言,别无不同。只需食俸不减,便交由子钱家打理,又有何妨?子钱家生财有道,别有门路,亦未可知。
或有人问此事对县主而言,自是天大利好。然对蓟国而言,又好在何处?
须知,大汉郡国并行,列候次减。
郡县制与分封制,双轨并存。先为十三刺史部时,或别无不同。然自废史立牧,州牧大权独揽,掌一州军政。此时,差别显而易见国主、县主之封邑,州牧不可擅权。如先前刺史时一般,便是州牧亦只有监督察举之权。国相、县令人选,州牧、郡守举荐后,仍由朝廷任命。
一言蔽之,废史立牧后,郡、国双轨制,区别越发明显。
试想,长沙郡内益阳县,便是荆州牧亦无权插手,如同一片独立王国。若类似封国遍及天下,对蓟王而言,是何等之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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