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汉风不灭(2/5)
郡国岁举孝廉,及至京师,还需依科目并被举人所学,由公府分别加以“试课(考试)”。孝廉为:“诸生试家法经术,文吏课笺奏(公文)”。
换言之。《察举制》,辅车相依,双轨并行。郡国先举,朝廷后察。合称“察举”。
话说,汉末涿郡七县,计十万(102218)户,六十三万(633754)口。
六十万口,年可举孝廉三人。换言之,七县,两年一轮,尚不足分。
蓟王父弘,年二十举孝廉。其利之大,不妨参见后世《范进中举》。若非早逝,必为官。入京为郎官,再出为一县长令,板上钉钉。奈何撒手人寰,家道中落。母亲织席贩履,养育刘备成人,又年十五使游,令人唏嘘。
蓟国在《察举制》的基础上,又订《备吏制》。如何能不令天下士人,趋之若鹜。
或有人言,《科考》可乎?
蓟王窃以为,时机未至。若一意孤行,恐弊大于利。
与后世不同。汉时治学,极重传承。马融、郑玄之事,可见一斑。如王充之说,称“王学”、郑玄之说,称“郑学”。前汉时,东海下邳人严彭祖与鲁国人颜安乐,同学于眭弘,习《春秋公羊传》,遂有严氏学并颜氏学,传于后世。
亦如为典籍注释。各家所注,皆有出入。对诸子百家,经史子集的理解,见仁见智。
便以《春秋公羊传》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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