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杂事(二)(4/5)
“这是何物?”
东土之中并无此物种,就算大荒之中,也只有牛头部有,其它部落根本不吃,所以稷老感觉奇怪也正常。
“这是我大荒所产虎豆,可煎、可炸、可煮,可作为粮食,也可当灵蔬使用。初到山谷之时,我就曾用其炖过牛腩欢迎你们。”
“哦,是那东西。”
稷老听他一说,想了起来,“此物味道不错,所需灵气也少,倒是可种。但毕竟非是东土之物,无人知晓,恐怕种多了卖不出去,烂在仓库之中可惜了。”
虎豆味道和马铃薯差不多,公良分分秒秒就能想出无数吃法。
可若要保存长久,恐怕只能烘烤成片或者做成熟粉了。
毕竟就像稷老说的话,东土没有这种东西,想要人短时间接受根本不可能,只能慢慢推广。
所以,种出来的东西最后估计也只能是自己吃而已。
公良感觉留着自己吃也没什么,空间种的东西就部是自己吃。但稷老则是考虑怎么卖出去。他们来到山谷,就是要为主家创造价值。若毫无价值,请他们和这么多荒人过来干什么?
天可怜见,公良从未如此想过,单纯只是找人来打理山谷而已。可稷老等人却不这么想,奈何!
想了一下,他又取出一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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