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辞行(下)(1/5)
宋为了防止藩镇割据,主要就是采取四项措施,其一就是设枢密院,掌兵事,限制武臣对手下军队的控制,使得武将只有掌兵权,没有调兵权力。
其二就是为了防止知州等独大擅权,设置了通判作为州级监察官,对知州进行严密的监察。
其三设置(jìn)军、厢军、乡兵之制,强干弱枝,并频繁调动地方驻军,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
其四就是废除秦汉以来的以武官管理地方事务的州刺史、太守等制度,以文官主管地方军政等一切事务。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
宋为了防止藩镇割据,主要就是采取四项措施,其一就是设枢密院,掌兵事,限制武臣对手下军队的控制,使得武将只有掌兵权,没有调兵权力。
其二就是为了防止知州等独大擅权,设置了通判作为州级监察官,对知州进行严密的监察。
其三设置(jìn)军、厢军、乡兵之制,强干弱枝,并频繁调动地方驻军,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
其四就是废除秦汉以来的以武官管理地方事务的州刺史、太守等制度,以文官主管地方军政等一切事务。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