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柿树别(2/5)
“长安新丰县特有的‘火晶柿子’,无丝无核,丰腴多汁,很是爽口。”穆典可笑说道,“也奇怪,洛阳与长安气候差不太远,一样土分,移栽过来后,口感就是不如。不过比普通柿子还是强上许多。”
霍岸低头看手上红柿,赤如火,亮如晶,确实不同寻常。
比案上那一篮同枝同源的柿子…也更动人。
“我是来向姑娘辞行的。”霍岸说道,“来前见过公子爷,公子爷允准了。今日走。”
这般仓促。可见得去意急切。
“我听二哥说过了。”穆典可唇边笑意有些勉强,“是要继续回明宫效力么——见过徐攸南了?”
霍岸没有否认。便是她说中了。
明宫是个易进难出的地方,尤其是霍岸已升至六座,人才难得,没道理轻易放过。
只因当初她带走霍岸和梅陇雪,是金雁尘默认了的,故无人追究。
但不妨碍徐攸南有心。他不拿大刑宫规强留,却能说得人主动留,即使心性坚定如霍岸者。
“这个老家伙跟你说了什么?”穆典可挑眉道。
霍岸显然不想说,“姑娘放心,属下不会做背弃家国,戕害同族之事。”
他顿了顿,“…此去从心,是为自己做事。有所为,有所不为。”
从心,那便是有未完心愿,未竟之志,强留他在此处只会束缚了他的手脚
穆典可想,自己终究不如徐攸南善察人心。
徐攸南所以能成为一个天才的说客,盖因他总能精准地抓到对方的心思,知其所愿、所求,稍加煽动,便攻无不克。
自己与霍岸并肩作战多年,却从不知他真正想要什么。
“你想好了吗?”她又问了一句。
霍岸点头,语气也坚定,“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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