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玫瑰之死(2/5)
肉都烧烂了,那时没有植皮技术,只能熬着,等待新肉长出。
新肉长出来,是暗红色的,疙疙瘩瘩,和周围的肤色不一致。
不能碰,特敏感,他得慢慢适应新肉长出来的感觉。
但,酒不能不喝,甚至更加破罐子破摔。
每天瞪着迷离的醉眼,一口口喝着黄汤。
既麻醉,又惆怅。
当初陈三爷收了四个徒弟,棍儿、肥牛、云鹏、铁蛋。
肥牛是酒色全沾,但浅尝辄止。
棍儿是自律性很强,基本不碰酒色。
云鹏好酒,铁蛋好色。
陈三爷曾告诫他们,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他们点头称是,根本就没听到心里去。
云鹏养好屁股之后,又开始街头行窃了,不敢在市里行动了,地盘早就被人占了,只能转战边缘地带。
来到了杨柳青。
而且这里酒厂多,买散酒,不贵,成坛成坛买,喝得痛快。
偷来钱包就买酒,混混度日,行尸走肉。
偶尔有一天,他在一个酒馆门口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看来看去,正是玫瑰。
玫瑰也好喝酒,在赌桌上赢了钱,就来小酒馆自斟自饮。
她再也不会对任何人放浪,一人独饮,心念陈三。
她终于学会了洁身自好,可却犯下了致命错误。
她应该离开。
陈三爷以半年为约,就是想让她先离开。
她没领悟,抑或是领悟了,却说服不了自己。
云鹏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使劲揉了揉眼睛,确认是玫瑰无误,便暗中跟随。
玫瑰在小酒馆喝了二两酒,吃了点猪头肉、凉拌三丝,而后回到自己租赁的地方。
天过午时,日头正热,玫瑰想小憩一会儿。
云鹏破门而入,一把掐住了玫瑰的脖子:“别叫!叫我弄死你!”
玫瑰大惊:“你……你……别这样,我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劫财劫色,我都给你!”
云鹏伸出舌头,贪婪地在玫瑰的脸上舔了一口:“陈三身边的人,都是我的仇人!”
玫瑰恶心得差点吐了,心怦怦直跳:“大哥,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
“哈哈哈哈!”云鹏大笑,“你还装?你是玫瑰!长乐坊的副经理,我观察你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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