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乡试6(1/5)
诏、诰、章、表皆是写公文,只要按照固定格式写完,不犯忌讳便可。
策论便是针砭时政。
而判,就是判案。
一旦考中举人,就可在地方谋缺,需涉及各种官司,要按照《大越律》来断案。
若连律例都不熟悉,也就不适合为官。
沈逾白将几道题都看完,心中已有思路,最后才看向案件。
一共有五个案件,分别是孩子争夺、夫妻和离、村霸伤人、寡妇案以及遗产继承案。
其他四个倒好判决,最难的是孩子争夺。
因刘大无子,便从兄弟刘二的三个儿子中过继了一个,取名刘栋。
刘大夫妻的悉心照料下,刘栋不止过得比几个亲兄弟好,甚至还被送去私塾读书。
本以为如此下去,一家和乐,谁知刘二另外两儿子因贪玩齐齐落水而亡,刘二无后,便想将已年满十一的刘栋要回去,刘大夫妻不愿,刘二便一纸诉状告上了县衙,请官老爷将儿子还给他。
此题出得极刁钻,《大越律》并无相关条例。
既然无法可依,只能依情理来判。
难就难在刘大夫妻养了孩子多年,比乡下许多人对待亲生孩子更好,甚至送去私塾读书,若将孩子判给刘二,与刘大夫妻而言多年心血尽数白费。
若判给刘大,刘二便是有子也成了绝户。
无论判给谁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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