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各项规章制度1(1/5)
《居民法律》
1. 【基本行为准则】
居民应遵守城市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故意侵犯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公共场合保持文明礼貌,不得进行辱骂、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 【犯罪与惩罚】
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判处死刑或长期监禁,具体量刑由审判局根据案件情况裁定。
盗窃、诈骗、破坏公共财物等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处以相应的监禁、劳动改造或罚款等惩罚,同时需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3.【自卫与紧急避险】
在遭受非法侵害时,居民有权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但自卫行为应符合比例原则,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但事后需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城市管理法》
1.【 城市规划与建设】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