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满载而至 部落人笑脸相迎(2/5)
想要猎的多,就往险处走。
雷权本来也想往险处走,但是猎物已经装不下了。
两个大黑豹一个驮着满背的猎物,一个驮着雷权和半屁股的猎物,走的有点吃力。
两头异界黑豹体型硕大,身长近5米,全身黑色无一丝杂毛,不像地星上的豹子那样瘦瘦的,属于标准的颜值猛兽。
这俩玩意是真能干,但耗油也高,每百公里30-50斤肉。
它背上的猎物主要是用来上交给前面的部落的,功能类似于“保护费”或“安家费”。
经过5天的“丛林大冒险”,雷权终于在第六天上午点接近部落了。
从周围依稀的小路和逐渐少些生气的环境就能看的出来,附近经常有人活动。
据观察情报得出,每个新进部落的人,可以献上一些自己的猎物以换取一块部落的地皮,相当于交点钱买了个房产。
部落的酋长和大祭司,会根据新人进献的猎物决定给其分配的地皮大小和位置。
主要跟进献的猎物可用部分重量有关,这里不只算肉,猎物的皮毛、骨头和一些猎物独有的材料也算在里面。
比如一头野猪,除了猪肉、猪皮、猪骨以外,其獠牙也是算作材料的,而且还比较值价,因为獠牙可以做成匕首、烟斗、发饰、餐具或者号角之类的,用处多多。
如果是一只野鸡,则是只算鸡肉和尾翎,因为鸡毛在部落没啥用,也就可以做一些粗劣的飞镖还能起点作用,鸡骨头更是没啥卵用,也就尾翎颜色好看且长直,可以用做头饰。
论起整体价值来,野猪比野鸡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所以很多外来人口,都喜欢把大的猎物用来换地皮,小的则留着自家吃。
因为大家伙不好保存,也不好携带,放上一两天就不新鲜了,除非有专业的手法来保存,否则都是尽快吃掉。
不像那些小猎物,有的也不剥皮,直接用火把外壳烤焦,这会形成一种天然的保护层,能延长肉食的保质期。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来部落的路上猎到大家伙的,如果进献的猎物较小但数量够多的话,也是可以分配到一块较大地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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