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周北荒(3/5)
周北荒,男,齐鲁省缗城县人,原系华钢集团总公司助理总经理兼首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首长国际实业公司总经理。
周北荒受贿、行贿一案,由京华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并交京华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
一、1993年6月至1994年4月,被告人周北荒利用其主管本单位收购上市公司的职务便利,为被收购公司谋取利益,并三次收受被收购公司负责人陈某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港币808.2万元(折合人民币.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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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3年10月,被告人周北荒利用其主管本单位与其他公司合作收购上市公司的职务便利,以“中介费”的名义,收受某合作公司负责人郭某某给予的贿赂款港币120万元(折合人民币元)。
三、1993年,被告人周北荒为解决其妻子、女儿赴港岛定居,以工作需要为由,通过京华市某国家机关办理了赴港定居手续。为此,周北荒分别于1993年9月、 1994年4月,向京华市某国家机关干部李敏、 京华市委秘书陈某及何某某(均另案处理)行贿共计港币120万元(折合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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