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宫规(3/5)
而阶级之上,还有皇权。
有时候一个人罪不至死,但皇帝一句话,也可以轻易要了对方的命。
区分一个君主是明君还是暴君,最简单的方式,就在于他是否滥用皇权,将既定的规矩视为无物。
也正是基于这个逻辑,为了维护帝王的统治,古代的律法注定不会太细致,顶多给个模糊的大方向。
比如以下犯上、贪污受贿……等等。
至于这些大方向下的具体罪名,多半也是模糊的。
举个例子:
【以下犯上者,受杖刑】
这里罪名是以下犯上,处罚方式是杖刑。
先来说罪名。
何谓以下犯上?奴才骂了主子是以下犯上,奴才打了主子,还是以下犯上,但这两个以下犯上的处罚会一样吗?
显然不会。
那么再来说处罚,杖刑,这里并没有说杖责多少,就是给阶级和权力留下的空间。
上位者根据自己的愤怒程度,来决定下位者的刑罚轻重。这样就不会出现“我想打她三十大板,但是律法却规定只能打十大板”这种,让上位者觉得自己的权力受到冒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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