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家庭单位(2/5)
尽管看起来似乎是一起共享, 实际上是将一栋四合院式建筑的主体部分,以及与其相邻的一间厢房分开算作各自的所有物。这座四合院由三个进阶部分组成并拥有附属厢房,并不是紧邻的状态;尽管如此,分得的居所却以某种微妙的接近方式相互接邻,而非简单的相邻结构。
在表述上的不精确主要因为, 分配予她们的住宅实际上是一座被中间隔以墙划分的大型房屋与两个小侧楼组合, 而其中较大的后部部分则根据布局一分为二。
提及这里的微妙操作,其实出自奶奶手笔:即便成长中她一手培养了这对孙子和孙女, 这个时代的思想深处仍然更倾向于偏爱子孙后代。因此,将本来应归孙燕的房产记于孙洪兴名下,这样孙洪兴一人即获得了两人本应该获得的分配权额,孙燕心照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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