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食品安全“保卫战”(2/5)
副市长、公安局长田轩回道:“市长,事主、销售人员、门店、渠道商全部控制了,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在渠道商的仓库中发现类似的酒600多箱,已经拿去化验了。”
陆凡严肃地说:“从严、从快、从速办理此案,必须给南苑人民一个交代!公检法主要领导都在,我强调一点,必须顶格处罚,从重审判!景院长,你说说,制假售假致人死亡,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院长景帅飞有所准备,回道:“卖假酒有可能触犯两个罪名,分别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陆凡直接指示道:“景院长,法律条文你熟悉,如果20人中毒、3人死亡能够到‘后果特别严重’,主犯必须判无期徒刑!必须没收财产,必须让他倾家荡产!”
景帅飞点了点头说:“市长,我一定会‘秉公办理’,将‘罪恶分子’绳之以法,还南苑人民一个公道!”
陆凡继续说道:“民以食为天,‘米袋子’、‘菜篮子’、‘饭桌子’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安全,这道食品安全底线一定要守住!虽然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完全可以做到‘零容忍’!我们要在‘食’字路口始终坚持‘严’字当头,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全力打好南苑保卫食品安全保卫战!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如果我们连让老百姓‘放心吃饭’都做不到,何谈为人民服务?
同志们,我们不唱高调,直接采取行动,让制假售假从南苑彻底‘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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