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侠徒之道(2/5)
那位少年剑客讲罢,便有衙役将其佩剑呈上,解释说:“大人,此乃凶器。”
“这……莫不是龙鸣宝剑?”沧州太守站了起来,捧来宝剑,走至白凤眼前,问道:“你到底姓甚名谁,师承何门何派?”
“在下白凤,无门无派,不过是一条流落江湖的野犬,劳烦大人关心了。”
太守道:“好啊,但愿是我自作多情了。”他回到席上,再次责问道:“白凤,你可知道自己犯了杀头的罪行?当众行凶,人赃并获,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哼,我无话可说,我确实杀了人。”白凤自信地笑道:“不过,却没有触犯任何律条。”
“你说什么?”太守拍案奋起,说:“来人啊,此人胆敢藐视公堂,拖出去,杖刑十下!”
白凤随即大喝一声:“生死状!”
“这场比武,若是没有太守大人你的首肯,恐怕不可能召集这么多百姓前来吧?”那位少年剑客奋力甩开左右小厮的纠缠,往太守的方向走了小半步,又被拦住:“我们参加比武的人,可都是签下生死状了——厮杀到其中一方弃械认输、或者死亡为止。”
太守抚须讪笑道:“哈哈哈,白凤啊白凤,你怕是不知本地的律令,严禁私斗!比武是公正的比武,出了人命,那还能叫比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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