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北巡(3/5)
朱瞻基一路上想这些问题,到了北京之后,立马就记下来了。
与此同时,朱棣立马督查今年刚颁布的养马新政。所有的北京民户,十五个丁以下的养一匹马,是十五丁以上的养两匹马。因为犯罪被发配的,七户养一匹马,养了马之后,罪就消除了。
不久之后,大臣们汇报说犯人中连坐、误犯者太多了,从情理上讲值得怜悯。如果确实罪不容赦的应当处死,但是有的于法当死,而于情可悯,以及所犯之罪不够处死的,就令其以钞赎罪。
于是,三法司及户部详议后复奏:除了因公事致罪的按例处罚以及死罪的依律处治外,其它的情节较轻的,判斩罪需要赎钞为八千贯,绞罪及榜例死罪的赎钞为六千贯,流放的赎钞为三千贯,徒罪的赎钞为二千贯,杖罪的赎钞为一千贯,笞罪的赎钞为五百贯。没有钱赎罪的,依前议发送到天寿山种树。朱棣同意施行,朱瞻基觉得这个法律不太严密,而且以后会有人钻空子。
这时候北京有两大工程,一个是北京皇宫的修建,另一个就是长陵。朱瞻基费劲心思想些可以做的,结果都没有什么朱瞻基可以做,唯一的一个就是医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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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戴元礼死后,朝廷再无名医,这个戴元礼非常厉害,后来年纪大了,就回家休养,门庭若市,请他看病要花五两白银。既然这个戴元礼这么厉害,说不定有些个什么徒子徒孙什么的。朱瞻基马上就跟朱棣汇报。
“爷爷,您的腰腿痛还好些了吗?”
“好了一些,想治好怕是不行了。你怎么突然关心你爷爷来了?”
“那你想不想治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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