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集:人民的陪审员(2/5)
江城市郊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6日
这时一位姓关的女助理问:“崔主任任,是谁的案子啊?”
崔宏波说:“还是吴大郎的案子。”
关助理问:“崔主任,这回是那个法院审理啊?”
崔宏波说:“这回是郊区人民法院审理。”说完崔宏波把,开庭传票递给了小关。
小关看完后,笑着问:“崔主任,这里说用两位,人民的陪审员,到底啥是人民的陪审员啊?”
崔宏波笑着说:“啥是人民法院陪审员?”
人民法院陪审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产生的公民,他们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负责对案件的案情进行了解和处理。陪审员可以参与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在特定情况下与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人民法院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利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他们可以参与审理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或其他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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