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冥婚(1/5)
冥婚,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婚姻,或者是两个已经去世的人之间的婚姻。关于冥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周礼》,当时被称为"迁葬",意思是对于成年后丧偶或未婚而死的人,在死后将他们嫁娶给他人。这种习俗在《周礼》中实际上是被禁止的,但它是否被上层主流文化所接受还不确定。我们可以从曹操将他年幼夭折的儿子曹冲与甄氏家族死去的女子合葬的例子中看出一些端倪。这个故事表明了冥婚这一习俗可能并不被当时的主流社会所完全认可。当曹操的幼子曹冲不幸夭折后,曹操非常悲痛,并希望将他与甄氏家族的早逝女儿合葬。然而,司空掾邴原却拒绝了这个请求,表示"嫁殇,非礼也",即冥婚不符合礼教。由此可见,冥婚虽然存在于古代社会,但它并非得到广泛认可的正统行为。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曹操对儿子的深情以及他试图通过冥婚来寄托哀思的心理。这些细节反映出冥婚在古代社会中的复杂地位,既有其存在的一面,又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和限制。
关于女方是亡者的情况,可以追溯到女厉信仰——人们认为未婚女子死后无人供奉,会变成厉鬼,因此必须给她们配阴婚。这种习俗在江浙地区以及台湾一带尤为盛行,被称为“娶神主”。
在乡间,有一种常见的做法:将一个红包随意地扔在地上。如果有男子上前捡起,那么他就算是“中计”了。接下来,一群人会突然涌现出来,强行将这名男子带回家里,与亡者举行阴婚仪式。而且,即使该男子已经结婚,他们也依然会这么做。不仅如此,这些人还会要求男子将这位“阴妻”视为正室,并将长子过继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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