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请叫我活雷锋(4/5)
“我弟弟是扬州江都县令吴湘,他在今年正月被人诬告贪墨了程粮钱。”
坐在旁边桌吃瓜的密羯忍不住插话问:
“程粮钱是什么?”
刘异回头,看见小伙伴们全是困惑表情,他便开始科普。
程粮钱,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旅程计算粮秣后折算的金钱。
外藩使者辞别时,大唐地方政府习惯赠钱为礼;府衙官员出差时,地方官府也要根据路程支付粮食,因粮重不便携带,会估价折现成现金。
程粮钱说白了就是地方政府储备的招待费和官员的餐旅费。
据刘异所知,程粮钱给多少各地府衙没有统一标准,因此地方官吏贪墨程粮钱的不在少数。
扬州是仅次于长安、洛阳的一线大都市,人烟凑集,商贸往来频繁。
刘异估计江都县衙储备的程粮钱小金库肯定不少,只是不知道吴汝纳的弟弟吴湘具体贪了多少。
“你认为吴湘是冤枉的?”
吴汝纳一脸认真回道:
“他肯定是冤枉的,我家二郎素来廉洁,不可能贪钱,本来上面一查就会还他清白,可偏偏这个案子落到了淮南节度使手里,这人当年是我叔父的政敌。”
“淮南节度使?”刘异惊讶,“你说李绅?”
“对,就是李绅。李绅是李党,我叔父吴武陵是牛党,当年我叔父在韶州做刺史时,就是被李党陷害收受贿赂而遭贬官,最终以司户参军的身份死在了潘州,现在他们又用同样的阴招对付我家二郎。”
“李绅给你弟弟怎么判的?”
“他指使帐下一个叫魏铏的判官,除了认定我弟吴湘贪墨外,还给他额外安了一个强娶所辖部曲女的罪行。”
依照大唐律法,凡主管一地方、一部门之官,不得娶其管辖范围内的女子为妻妾,违者杖一百;为其亲属娶者,亦同罪。
“那你弟弟到底有没有娶啊?”
“我家二郎确实有娶颜姓女子为妻,但那女子根本不是部曲贱籍,而是青州衙推之后,她父母双亡后家道中落,才跟后母流落到扬州。至于说强娶,更是无稽之谈。她生活困难,为了有所依靠,自愿嫁给我家二郎。二郎也没委屈她,不仅给予她家丰厚的纳征礼,还花费诸多钱财操办了一场颇盛大的婚礼。那个叫魏铏的判官认定我家二郎贪墨程粮钱理由,就是婚礼花费颇多,超过二郎收入,可二郎办婚礼的钱是我家全部亲戚给他凑的呀。”
刘异抱着肩膀反驳:
“婚礼奢靡确实不能作为证据,但有人告发你弟弟,肯定是因为发现江都县的程粮钱数目对不上,你弟弟身为县令,很难摆脱嫌疑。”
“有人贪墨就肯定是我家二郎吗?他们分明想找替死鬼。依据唐律【诸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者,加凡盗二等,满三十匹绞】,官员贪墨钱财够三十匹布的价钱,就要判绞刑,李党就是想冤死我兄弟。”
刘异安慰道:
“依据唐律,判死刑要反复上报,不仅要刑部审核,天子也要批复。”
吴汝纳脸上浮现出七分愤慨,三分无奈。
“恩公,你忘了现在朝中是李德裕一手遮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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