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撕毁合同(3/5)
刘总装作有点无奈的样子说到:“我们公司的性质是国有,你知道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这样的后果我恐怕负担不起。”
李富贵:“算了,看来我们两个公司文化不一样,很难合拍。这样吧,为了避免我们后面的分歧越来越大,好聚好散,不如合作到此终止,你们已完成的工程我们会全额支付的,你们离场的费用我们也会按规定支付的。”
刘总:“李总,那不行啊,我们之间是有合同的,你半途毁约是要付10%的毁约金的,我们总合同是2亿,这违约金就2千万了,而且我们离场后你再找单位进场,这一进一出费用可不少,双方都不划算啊,我们的合同都执行快一半了,我想继续磨合一下工程就做完了。”
林泽宇:“刘总,你说得不对吧,我们合同是2亿,现在你们实际完成的是8千万,完成度才40%,哪有一半,只有你们报上来的产值9千万,却是超报了1千万,剩下的工程1.2亿,违约金应该是1200万,至于退场费不会超过30万元,现在我们公司已经支付了贵司8千万元,就算解约再支付你们1230万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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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总:“话不能这么说,产值有可能超报了一些,毕竟预算员对于进行中的工程有些量估算的不是那么准确,不过肯定没有超报1千万这么多,然后违约金肯定是要按合同总额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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