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四司会审(1/5)
蒋瓛下狱的三天之后,罕见的四司会审也正式展开。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其实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徐钦推动的结果。
按照理论上明代律法体系,三法司才是处理重大案件的正规最终机构,当然,这是不将超然的皇帝计算进来的情况下。蒋瓛的案子,一来是“案情重大”,甚至涉嫌谋反等重罪,二来是其贵为都指挥使,正二品武官,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位高权重。朱元璋听进了徐钦此前关于处理蒋瓛的若干意见和建议,不希望再因为此事影响到皇帝的风评,那在可控的范围内,将案件的审理权下放至三法司,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不过很显然,此案的特殊情况也不仅仅是高官犯案。蒋瓛作为皇帝亲军统领,帝国特务机构领导者,肯定是不能任由三法司胡搞瞎搞的。让三法司来审理,是表明皇帝尊重法制建设,内心坦坦荡荡,顺便把这锅也给甩掉的策略。但与此同时,不管是于情于理,让锦衣卫本身参与进来,也就是很正常的操作。
原本这种自己审自己的事,是有些说不过去的,可由于有徐钦这一步妙棋,这个方案便没有问题了,毕竟他魏国公继承人的身份还是很超然的。
由此便有了这个以三法司和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共同构成的四司会审。
巳时初刻,锦衣卫正堂,可谓花里胡哨、济济一堂。
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此乃明清两代的三法司,大致相当于最高检、公安部、最高法,职权不可谓不重。而锦衣卫更是有明一代最著名的特务机构,也是最暴力、最强权的执法机关之一。
除此之外,由于蒋瓛毕竟还是军籍,因此作为帝国最高军事法官的中军都督府五军断事官,也象征性地列席旁听。
如此一来,各衙门的主官连带着书记官,以及各部署衙门各自的衙役兵丁。于是搞得往日凄清的锦衣卫大堂像过年似的,青青红红绿绿的袍服,玄色的、灰色的、皂色的各式兵役制服,将大堂内外挤得满满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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