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无罪辩护!罗浩VS张三!(4/5)
“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的称呼就是‘弟弟’,而非特定情况下的特意用法。”
“关于这一点,我有证据请求出示。”
陈立军点头:“同意。”
罗浩便出示证据。
有程怡然的朋友圈截图;
有她发的抖音、小红猪等视频;
有她跟朋友聊天截图。
都跟宠物狗有关。
而在这些证据里,程怡然对宠物狗的称呼,都是“弟弟”。
“如各位所见,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蛋蛋’的称呼,一直都是‘弟弟’。”
“当日宠物狗落水,我方当事人在危急关头,情急之下,出于习惯和本能,使用了她最常用的称呼,这如何能算是故意杀人呢?”
故意杀人罪,是要有“故意”才行。
如果不是故意,那么即便造成了“杀人”的后果,也不是故意杀人罪,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可能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等。
罗浩这番辩护,便是要将“故意”给辩掉。
只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怕是打不响了。
罗浩话音刚落,张三便起身开口:
“我完全同意辩护人方才所言。”
此言一出,众人都非常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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