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无罪辩护!罗浩VS张三!(2/5)
必须无罪。
如果只是减刑......
那跟投降有什么区别?
自诉案,与公诉案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像公诉案的话,由GA机关侦查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所有的工作都是执法机构来完成的,证据链必然也是非常严密充分,作为被告方,胜诉的机会不能说没有,只能说不大。
所以一般而言,
公诉案的辩护律师,经常会选择罪轻辩护。
尽量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减刑。
甚至有不少律师,为了图省事儿,还会直接劝说自己的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者当庭认罪,说这样可以“判得轻一点”......
但也不能武断地说这些律师就不负责任,因为事实确实如此。
公诉案中的被告人,很少能无罪。
如果头铁,坚持无罪辩护,结果失败了,只会让刑罚变得更重。
倒不如干脆直接做罪轻辩护,争取减刑。
但这次的案子是自诉案。
自诉案的话,自诉人自己收集证据,自己提起诉讼,没有执法机构的参与,官司的胜负走向,几乎可以说完全取决于双方律师的发挥。
律师在自诉案里能发挥的空间更大!
作为一个对自己有信心,同时也很有野心的知名大律,罗浩专程接了这个案子就是要一战成名,自然要选择无罪辩护。
所以他让程怡然直接拒绝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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