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3章 正当防卫,反向追责(2/5)
更何况,
赖康刀子明显是冲着林北的脖子划去。
如果不是林北动作敏捷躲开了,那这一下,很可能就把他的颈动脉给划开,这是极有可能危及生命的!
种种迹象表明,赖康对林北,并不是单纯的想打一顿教训一番,而是很可能奔着要他命去的。
这性质可就恶劣了。
接着民警又顺藤摸瓜继续排查,发现赖康就是在派出所500米的一个五金店里买的壁纸刀。
根据店主描述,以及五金店里的监控可以知道,赖康在购买壁纸刀的时候,脸色阴沉,表情凶狠。
那个时候他很可能就已经动了“杀心”。
买了壁纸刀之后便直接来到派出所门口蹲守。
看到林北出来,立刻上前堵住。
没说两句话便动手。
............
一切已经很清楚了,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伤害行为,甚至,有可能是故意杀人未遂。
至于林北的反击,确确实实是正当防卫。
再标准不过了。
如果在面对持械行凶的时候,在自身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处于自卫而反击不法侵害者,都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话......
那干脆把“正当防卫”这个概念从法律里剔除掉好了。
总之,派出所几乎没有太多争议,也没有浪费多少时间,便做出了最终认定。
林北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
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任何伤害,均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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