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当面对峙?(2/5)
“我们警察绝对不会随便抓人的。”
“他们是因为犯了法,所以才被我们带回来进行调查。”
“而就在刚才,他们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在我们已经准备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所长话音刚落。
“你放屁!”
“我儿子就是卖几个南瓜,犯什么法了!”
“就是啊,你说犯法就犯法,怎么了,你是天王老子啊?”
“卖南瓜都犯法,那全国几亿农民你们都抓起来得了呗!”
“......”
老闭灯们纷纷大声叫嚷起来。
所长耐着性子道:“不是卖南瓜犯法,而是销赃犯法。”
“那些南瓜是你们偷回来的,那就属于赃物,而他们呢,明知道是赃物,还拿出去卖,这就触犯了刑法。”
“这就是犯罪行为!”
“既然犯罪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长接着又把刑法中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用尽可能比较容易被理解的方式,讲述了出来。
“大家听明白了吧?”
“他们确实是犯法了,不然我们肯定不会随便抓人的啊。”
所长的话很清楚了。
解释得很明白了。
但是......
架不住这些老闭灯根本就不听啊。
他们不是听不懂,而是压根儿就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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