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魂环+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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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继续调查。
本来以为不会有啥收获了,没想到居然还有!
吴云龙曾经特意开办了十来个手机号,并且每个手机号都对应开了个银行卡。
但他并不是自己用。
而是借给了“朋友”。
乍一看,似乎没啥问题。
如果林北不是对刑法门儿清的话,还真就被糊弄过去了。
他顺藤摸瓜,查了下这个所谓的“朋友”的事情,果不其然,这个朋友是干电诈的。
就是个骗子。
而他借手机号和银行卡,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诈骗行为。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吴云龙给骗子借手机号和银行卡的这个行为,其实是涉嫌刑事犯罪的。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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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好像有点反常识。
借个手机号和银行卡,怎么还犯罪了呢?
不好意思,真的犯罪了!
帮信罪了解一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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