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来不了了(3/5)
但马洪军从警察口中听到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词。
“杀人未遂”!
所谓杀人未遂,在定罪的时候,侧重点不是“未遂”而是“杀人”。
这特么叫“故意杀人罪”!
刑法四百来条罪名,故意杀人罪绝对能算得上“名列前茅”,妥妥的八大罪之一。
所谓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歼罪、抢劫罪、贩卖面粉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犯的是八大罪,那么已满十四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负刑责年龄提前两岁,足以表明八大罪的严重程度。
杀人未遂,成立犯罪的话就是故意杀人罪。
“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最低也是三年以上。
十年封顶。
这跟三年以下的寻衅滋事罪完全不是一码事儿。
马洪军蹲过十年大狱,按理说这点“小案子”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但当初蹲大狱的时候,马洪军一穷二白,而且也年轻,坐几年牢完全不算什么,甚至坐牢在他们道上,是一笔丰厚的履历。
坐几年牢出来,那社会地位都不一样。
可现在,马洪军家底丰厚,有老婆孩子,年纪也大了。
他很享受现在的安宁生活。
再让他去坐牢,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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