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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创“元和体”——元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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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字微之,别字威明,河南洛阳人,唐朝大臣、文学家,北魏宗室鲜卑拓跋部后裔,北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十四世孙。少有才名,明经及第,授左拾遗,进入河中幕府,擢校书郎,迁监察御史。由工部侍郎拜相,后出任同州刺史,入为尚书右丞,出任武昌军节度使。去世时年五十三,追赠尚书右仆射,与白居易同科及第,结为终生诗友,同倡新乐府运动,共创“元和体”,世称“元白”。其乐府诗创作受到张籍、王建的影响,“新题乐府”直接缘于李绅。有《元氏长庆集》传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一百卷,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

元稹,生于东都洛阳城南,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家族久居洛阳,世代为官。八岁时父亲元宽去世,家贫无业,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其出生书香门第的母亲郑氏,担起了教育元稹的担子。十五岁的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获取功名,选择投考相对容易的明经科,参加朝廷举办的礼记、尚书考试,以明两经擢第,却一直无官,闲居于京城,但没有终止勤奋学习。家庭藏书为他提供了博览群书的条件,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广泛兴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养,得陈子昂《感遇诗三十八首》诗及杜甫诗数百首悉心读之,始大量作诗。

二十一岁的元稹寓居蒲州,初仕于河中府,正当驻军骚乱,蒲州不宁,借助友人之力保护处于危难之中的远亲,乱定后,与其家少女相爱。二十四岁的元稹第二次参加贡举,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并入秘书省任校书郎,大他八岁的白居易也同登书判拔萃科,从此二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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