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秦二世——嬴胡亥(3/5)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后面精彩内容!
李斯惟恐胡亥听从赵高的话,自己失宠,于是写了一篇文章向胡亥献出了独断专权、酷法治民的治国方法。即用督察与治罪的方式来巩固中央集权,镇压百姓的反抗与违法,李斯的策略代表了他的法律观念,后来秦朝的灭亡宣告这种法家思想的历史性破产。
对于李斯这个原来的盟友,赵高也没有放过,借胡亥之手除掉了这个对手,赵高设计使胡亥对李斯不满,然后又找机会向胡亥诬陷了李斯三个罪名:一是李斯原来参与了拥立胡亥即位,但后来总抱怨自己不受重用,想和胡亥分土做王;二是李斯的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而陈胜作乱经过三川郡时,李由却不积极镇压,因为他和陈胜是邻县的同乡,听说李斯和陈胜他们也通过讯息;三是李斯作为丞相,权利过大,超过了皇帝,但还不满足,似乎有异心。
胡亥听了赵高的话,想抓李斯,但又没有真凭实据,就先派人监视李斯,李斯听到消息,就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胡亥却不肯相信,反而将书信给赵高看。赵高知道和李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就进一步地罗织罪名诬陷李斯,胡亥将李斯抓捕,交给赵高负责审理,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对李斯用尽了酷刑,逼李斯认罪。李斯无法忍受酷刑折磨,只得屈打成招,赵高拿着李斯的供词上报胡亥,李斯被处以极刑:先是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子,砍断左右脚,又腰斩,最后剁成肉酱,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种刑罚处死。李斯的一家也同时被杀,赵高后来也为自己的残忍付出了代价:两年后被子婴诛杀。
胡亥继续大量征发全国的农夫,修造阿房宫和骊山墓地,调发五万士卒来京城咸阳守卫,同时让各地向咸阳供给粮草,而且禁止运粮草的人在路上吃咸阳周围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必须自己带粮食,除了常年的无偿劳役外,农民的赋税负担也日益加重,最终导致了陈胜吴广起义的爆发。
大泽乡起义,沉重打击了秦朝政权,揭开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根据秦朝法律,过期要斩首。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将尉,发动兵变,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大泽乡起义因为陈胜得势后骄傲,加上秦将章邯率秦军镇压而失利。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