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整治税收——周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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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王府、贵戚的庄田每亩征税三分银,独张鹤龄上奏要再增加二分银,并且都增加在沙碱地上。周经上书直言,孝宗命侍郎许进同太监朱秀复核。周经说:“土地已经核对两次,现在又派使复核,白白地多些麻烦。以前太祖由于刘基的原因而减青田的赋税,征米五合,想使刘基乡里子孙世世颂扬刘基。现在兴济幸生皇后,正宜体恤百姓,减租税,使此地百姓世代对皇后感恩戴德,怎使百姓怨恨不已呢?”。
不久,许进等返回说此地是宪庙皇亲柏权以及百姓的固定财产,不能没收。孝宗竟给了张鹤龄,同意其加税的要求,而令他补偿柏权土地的折价,免除百姓租额。周经等又进谏说:“东宫、亲王的庄田征税向来有条规,张鹤龄不应该单独享受优待。柏权是先帝妃子的家,也是外戚,名义上是补偿田价,实际是掠夺。天下将说陛下只优待皇后的亲戚,不念及先朝外戚。”孝宗终究不接受周经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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