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两广总督——朱英(1/5)
朱英,字时杰,号澹庵,又号诚庵、任真子,郴州桂阳县人,明朝中期政治家、诗人。登进士第,授监察御史,历任广东、陕西、福建等地参议、布政司参政、布政使等职,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之衔巡抚甘肃,升任两广总督。为官清正严明,治理甘肃、两广,皆立大功,史称其“文武兼资,伟哉一代之能臣矣!”。朱英去世,年六十八,获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着有《认真子集》、《澹庵纪年》、《诚庵奏稿》等。
朱英,五岁丧父由母亲潜心教养,九岁就学于本村香明寺中,十五岁考取为县学生员,主习《毛诗》、《尚书》二经,十九岁补廪生,二十二岁,到本村白石书斋修业,专习《易》,于湖广乡试中举人,与族兄朱海同登进士,在京师被人们视为‘双凤’,初分配在兵部观政。
浙江、福州府闽县大规模的贫民暴乱,朝廷选拔御史十三人与宦官分守各府,朱英分守处州,而叶宗留一伙四出劫掠,处州道路阻塞。朱英从小路赶到,按抚招降甚多,斩杀叛军首领周明松等人,叛军四处窜逃,朱英才班师回营。
景泰初年,御史王豪曾经因为调查内阁首辅陈循争地之事,得罪了陈循,遭其弹劾。此时,陈循起草诏书,暗示说凡是受到揭发的御史,虽经赦免,但全都外调地方任职,这样王豪应当改任知县,朱英上奏说:“如果像诏书这要处理,那么凡是遭到御史抨击的人,都将怀着私仇诬陷攻击,而御史愈来愈缄默不敢直言。”奏章下达到法司,也都请求按照朱英的意见来办,朝廷于是恢复王豪御史之职。朱英被调任广东右参议,他路过家乡探望母亲,口袋里只有赐金十两,朱英到任后,抚慰流亡百姓,关心百姓疾苦,创立均徭法,十年一换,便利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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