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统一蒙古——脱欢(2/5)
明朝利用土尔扈特部落稳定了东西蒙古之后,在蒙古族聚居区授官设治,在各地设卫所,在各部落中设都督、指挥、千户长、百户长和镇抚等官制,其均由各部落中的大小封建主充任。土尔扈特部落与明朝建立了正式臣属关系,明政府就从此开始统治全蒙古人民和土尔扈特人民。
阿鲁台太师为了夺取故元的汗位,推举绰罗斯部的脱欢为代理人,明朝政府为了西部蒙古的更加稳定,同意绰罗斯·脱欢承袭其父绰罗斯·马哈木的爵位,封为顺宁王,绰罗斯·脱欢表面上表示忠顺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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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利用土尔扈特部落稳定了东西蒙古之后,在蒙古族聚居区授官设治,在各地设卫所,在各部落中设都督、指挥、千户长、百户长和镇抚等官制,其均由各部落中的大小封建主充任。土尔扈特部落与明朝建立了正式臣属关系,明政府就从此开始统治全蒙古人民和土尔扈特人民。
阿鲁台太师为了夺取故元的汗位,推举绰罗斯部的脱欢为代理人,明朝政府为了西部蒙古的更加稳定,同意绰罗斯·脱欢承袭其父绰罗斯·马哈木的爵位,封为顺宁王,绰罗斯·脱欢表面上表示忠顺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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