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远征(四)(2/5)
如果不出意外,至少在未来十几二十年的时间之内,两郡都将是重点发展目标。
因特殊原因,蜀汉并未采取“两级税收制”,在税种方面,也没有分地方税和国家税。
所有的税种全部为国税,税务机关为国家直属,不受地方政府管辖。
这种做法有利有弊,好处是可以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资源分配,减少fubài现象发生,能从一定程度缩减地方差距。
坏处则是降低了地方自主权,并实质剥削了发达地区百姓的权益。
以吴浙两郡举例,两郡百姓创造了百分之七十的gd,收缴了百分之八十的税收,但实际批准下来的资金只有百分之五十,少出来的百分之三十则用于其他地区,比如金陵郡、赣郡、徽南郡、尚海郡、闽郡等等。
这种做法和灾变之前的华夏很像,发达地区,比如尚海、深震等地区的税收缴比例要远高于欠发达地区。
如果缴比例全国统一,尚海市的发展程度远不止如此,至少不会和东京有将近一倍的差距,即便人口基数少了一千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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