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蜀汉村管理细则(3/5)
但这么做等同于找死,周围强敌环伺,东有清八旗,南有“操刀鬼”曹正,西有固眭黄巾,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刘峰打算“歇歇”,除了偶尔收割落单魔化怪物,其余精力都将放在领地发展上。
第二天早上,刘峰参考王平的意见,颁布了一条律令,既《蜀汉村管理细则》。
在细则里,首先明确了待遇和义务问题,待遇包含衣、食、住,义务指的是劳役、征召、粮食税等方面。
处在金字塔顶端的是军队,军队的食物不受配额限制,可以放开吃。
在居住条件上,则根据个人贡献值(当前参考武力值),依次进入排队序列,有机会进入系统民居,如果有家庭,则一起受惠。
在义务方面,军户将直接免除。
处在第二阶段的是成户,成户将以家庭为基准,收取一单位的粮食税。
粮食税按月征收,为暂行办法,以后将随着领地发展逐步改变征收方式。
当前规定,成户每月必须一百公斤野菜、五十公斤渔货以及十公斤的肉食,多出的部分可自己处理,作为回报,领地将发放十公斤稻米。
劳役方面,成户必须无条件接受,每一个家庭出一人,每月十天。
而在征召方面,成户同样是无条件接受。
至于最低端的散户,就相对苛责了许多,粮食税下放到个人,劳役、征召一个不少。
随着管理细则的公布,很多人也反应过来,尤其是散户,这是逼着他们去找人组建家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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