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神带四坑,悍匪孙德林(十六)(5/5)
最给力的是二哥汪家仁,有了钱之后,他一头就扎进了夜总会。
二哥特别喜欢这种纸醉金迷的感觉,自己已经一把年纪了,年轻的时候吃糠咽菜,现在必须要好好的享受人生。
当年去夜总会的,大多数都是成群结队的年轻人,所以二哥的出现,简直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管是谁看到他,都会忍不住多瞅几眼。
而且二哥的爱好也很独特,别人到这种地方来,基本上都是喝啤酒和洋酒,但是二哥只喝白酒。
别人过来都是点一些小吃和果盘,二哥觉得这些太LOW,必须得吃炒菜。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当年没有外卖,夜总会也没有厨师,只能是小姐和服务生跑到附近的饭店,点完菜之后再端回来。
估计当时整个沈阳市,只有二哥这么干,在夜总会里喝白酒吃炒菜,这就是实力的象征,要的就是与众不同的感觉。
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