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犯人刻字(1/5)
顾华带着四个孩子和四个婢女被判流放前,与她们同样被判流放的沈家人,全都被拉去打金印,也就是在流放之人身上刻字。
刻字的大小形状根据所犯的罪性质而不一样,比如小偷就在耳后刺一个圆圈。
被流放的罪犯就要刻一个方形。
强盗,要在脸上刻上“强盗”这两个字。
身背人命或者罪行很大的罪犯,也会在脸上明显处刻上“囚”字。
顾华看着那些被按住受墨刑之人疼的全身颤抖,眼中还默默的流出泪水,眯了眯眸子。
墨刑也许对这些古人来说是很重的惩罚,第一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随意伤害,第二这会让大家都知道他的犯人身份。
轮到顾华他们,行刑的人看见罪名是冲撞公主。
这冲撞贵人的事有轻有重,行刑之人一时拿不准,要刻在暗处还是把字刻在脸部明处。
看了看顾华几个是娇弱的女人和几个可爱的孩子,觉得她们也做不出什么严重冲撞贵人的事,终究心中不忍,决定在她们耳后刺个代表流放的方形。
顾华拍了拍盯着火红烙铁害怕发抖的四个孩子和几个婢女。
如果她不是有办法不让这些痕迹终身落在他们身上,顾华又怎么会任由朝廷判他们流放,而不是带着他们逃出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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