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冲突的线索(2/5)
根据卷宗记载,张超报案的时间是七月三日,星期一下午六点三十二分,他从单位下班回家后,发现妻子被害,所以报警。
法医记载的死者死亡时间是七月三日上午十二点左右。
这个时间点,张超在单位参加内部讨论会,有四个人集体为他作证。
所以,张超的同事除非集体做伪证,否则张超在王慧芳死的时候一定在单位。
那么有没有第二种可能,法医确定的死者死亡时间不准确?
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的,但是概率并不大。
根据卷宗记载,死者因为被害进行了尸体解剖,法医得出的死亡时间是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判断的。
卷宗中附有尸检报告。
陆川虽然不是法医出身,但是仅仅从现勘的角度去看,从尸僵程度记录、尸体温度记录等,也能判断出,法医对死者的死亡时间判断应该没有问题。
可是,两个推论问题都没有问题,最终的问题到底在哪呢?
三十几组叠加脚印,有卧室里发现的,有客厅里发现的,也有卫生间里发现的,最上面的脚印都属于张超。
从逻辑上来讲,凶手潜入王慧芳家里行凶,是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痕迹的。
当时的情况是,凶手杀完人后没有对现场进行任何清理,这一点现勘的报告里说明的非常明确。
指纹暂且不说,凶手如果戴了手套,不留下指纹是很正常的,但是脚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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