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太爷往事(3/5)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很是奇怪。
爷本来准备将这东西丢了。
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爷从贫民窟出发,在上班的路上,忽然遇到了一个死人。
一个穿着华贵的贵妇,躺在血泊中,太阳穴中了一枪。
血水混合着脑浆,咕嘟咕嘟流淌。
死的不能再死。
爷不是第一次看见死人,但死的这么凄惨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所以爷脑袋一懵,就想赶紧从女人身边跑过去。
万一跑得慢一点,杀死贵妇的凶手折返回来给我脑瓜子也来上一枪,那爷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可是让爷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和贵妇擦肩而过的时候。
我忽然感觉脖子上的十字架,像火烧一样,烫的我一个哆嗦。
我停下脚步,低头看十字架的同时,不经意间看到女人尸体的脖颈部位,散发着金灿灿的光亮。
金子的光泽……
我瞪眼一看,女人脖子桑,带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
我忽然想到传教士的话,难不成,这就是我发大财的渠道?
钱壮怂人胆。
看到金项链以后,女人的尸体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我喘着粗气,一把将项链从女人的脖子上摘了下来。
随后,一溜小跑,离开了案发现场。
贫民窟里,住着的都是穷人,洋国高层才不舍得在这种地方浪费公共资源。
我可以确定,附近没有摄像头或者监控。
我摘下项链的时候,也特别注意,用衣服裹着手,不让自己有一道指纹,留在案发现场。
果然,没有任何人来找我的麻烦。
项链,神不知鬼不觉,成了爷的囊中之物。
爷把金项链当了以后,换了钱在唐人街,自己租了个店铺做小生意。
让我没想到的是,自那天以后,我总会在十字架的引导下,出入一些命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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