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盛静宜和刘家琪离婚(3/5)
刘承干笑着说:你也不能怪他,财务上有财务上的规矩。说明他是对工作认真负责。你动手打人就是你的不对。这样,我这里你拿十块大洋去,你们玩一天早点回去,家里的人忙得要命,你却整天在外面游荡,像什么样子。说完。放下大洋就出了门。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刘家琪如此少爷脾气,还老是在外面拈花惹草,与肖雅勾搭成奸,消息不胫传到盛静宜耳朵里。盛静宜原想夫妻之间总会有吵吵闹闹,尤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在外面有个把女人还不是很平常之事,所以,原谅了他,没想到,他的劣根性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天天都要做新郎,到处都是丈母娘。一气之下,带着大女儿,挺着个即将分娩的大肚子回到了娘家。回到自己娘家,不久又生了一个女儿。
当时盛静宜父亲盛宣怀已经过世多年,老宅是一个大家庭,当家的是盛静颐的嫂嫂。他哥哥也已经过世,而盛静颐又非盛宣怀的原配夫人所生,她是如夫人柳氏所生,因此她在娘家的日子并不是太好过。就住在楼下。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为了抚养两个女儿,盛静宜不得不一纸状纸把刘家琪告上法庭。
盛静宜不惜花巨资聘请了江苏著名女律师郑毓秀。因为当事人户籍属于吴兴,官司在吴兴开庭,而当时规定江苏律师不可以到浙江办案,因此郑毓秀又委托浙江律师沈尔乔到吴兴法院起诉,自己则在背后操作。
刘家琪则委托张康培律师辩护。
开庭数次以后,法院要求双方和解。连老爷刘顺生也有意让他们和好,认为这样一来,便可省去赡养费。因此,他便申请同居(同意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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