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刑不上士大夫(4/5)
张昭如实说道:“此言出至于礼记曲礼,唐初大儒孔颖达有言,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张逸云:谓所犯之罪,不在夏三千、周二千五百之科,不使贤者犯法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
“《孔子家语》中,亦有所记载,孔圣学生冉有曾求教于孔子说,如大夫犯罪,就可以不适刑罚吗?”
“孔圣言:于君子,当以礼教驾御其心,赋予其廉耻之节操。士大夫,如有违纪犯罪,不必直定其罪,以避讳不名之耻。因故,士大夫犯罪,如在五刑范围之内,不必派官吏对其加以捆绑羁押,而令其自惭请罪;如士大夫其罪当死,也无须派官吏对其施以死刑,令其跪拜自裁,彰显陛下仁道。”
无愧是饱读诗书的大儒,张口就是引经据典,说得头头是道。
不少文臣听了不住点头。
罗幼度有些大悟,道:“原来如此……”他顿了顿,说道:“如此朕又有一问,这士大夫,何解?何为士大夫?也就是说,如何来定义这士大夫的范畴?朕打个比方,晋国先轸、齐国孙武、司马穰苴、田单、孙膑,燕国乐毅,卫国吴起,他们算不算士大夫?”
张昭脸色瞬间苍白。
堂下登时私语声不断。
罗幼度微微眯起了眼睛。
什么是士大夫?
士,泛指人才,一切人才。
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割据,战乱频繁。各国有名有钱的诸侯贵族,如春申君、孟尝君等,都以“养士”为时尚。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