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 章 鬼畜的萨日朗(3/5)
大伙玩的很嗨皮。
更有人在昨天早上断言:“三天以内这视频播放量破百万,要是没过,你t劈了我。”
下边不停有人在给这位粉丝提醒。
“现在是中午13:57分,播放量已经超过八十万。”
“现在是京城时间19:43分,本视频播放量达到210万次。”
“现在是京城时间06:28分,本视频播放量来到了350万。”
胡伟看见这条留言,重新刷新数据。
播放量超越惊人的八百万。
嘶嘶!
简直恐怖如斯。
短短十几分钟,又涨了五十万。
很快,就连p站的百大up主,鼎鼎有名的法外狂徒张三老师,也发了一条相关视频。
《强哥买瓜,萨日朗构成正当防卫吗?》
“这个视频中,萨日朗用凳子砸强哥,强哥用刀制止他砸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支持萨日朗的律师认为,他拿凳子砸人是为了阻止强哥继续加害瓜老板,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强哥的律师认为,他只打算划完一刀就走,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萨日朗拿凳子砸人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反而成了不法侵害,强哥用刀制止却能算正当防卫。
而且瓜老板和萨日朗是同伴,他们欺行霸市,是坏人,不排除强哥打着正当防卫的观点来加害两人……”
“个人观点,强哥蓄谋伤人在先,并且手持凶器尖刀一把,萨日朗用凳子砸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但若是强哥坐上了小摩托准备离去时,萨日朗背后偷袭,那么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当法外狂徒张三把相关条例讲出来后,唬的人一愣一愣。
听傻了。
“王德发,强哥捅人还有理啦,竟然是正当防卫?”
“卧槽,难怪老师说有些人学法,学着学着失去了人性。”
“太他妈的也太离谱了吧。”
“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意思就是说先动手捅你一刀跑了,他跑的时候你不能还手?”
网友们吵个没完,争执不下。
这特么地,强哥的辩护律师故意找茬是吧。
实在气人。
饶有兴趣地看完视频和评论,胡伟整个人懵了。
感觉非常不好。
“杀人犯毫无负担,抓住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被捅的人不仅要承担人身伤害,还要捂着伤口考虑要不要还击,还击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我裂开了!”
很快,地铁到金浦西站。
胡伟顾不得再去想萨日朗究竟是不是正当防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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