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调查审问(1/5)
春花宾馆的一个房间里,两名干部坐在张床铺上。
对面就是东华康复中心的负责人陈雨墨。
这是一场审讯。
年岁稍大些的是主审,手里翻着一本笔记本。
另一个也有30多岁,把一块硬质文件夹放在膝盖上,再将记录纸放上去,负责笔录。
主审姓吴,职务不高,就是保山区某街道工商所的所长。
审问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由陈雨墨“交代”了康复中心的工商登记情况、经营管理情况。
然后吴所长问:“陈主任,你说康复技术来自远东研发中心,那么对方叫什么名字?”
陈雨墨说道:“这个问题跟案子有关系吗?”
吴所恼怒地说:“我认为有就有,你要如实交代问题,不要抗拒法律审查,否则没有好果子吃。”
陈雨墨问:“你们已经确定我犯了罪?”
吴所说:“你们的酒喝死了人,这还不叫犯罪?”
陈雨墨问:“怎么确定对方的死与我们的酒有关?”
吴所说:“王百顺死在家里,死前喝了你们的酒。
晚上只有他女儿和他一起用餐,他女儿和他吃一样的饭菜却啥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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