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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惊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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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少棠倒是毫不客气,拿起筷子后夹起一颗花生米放入口中,咀嚼片刻后说此言差矣,山野之中的食物才是人间美味。

不管是果子狸还是飞龙肉,亦或是蜂蜜烤制的野兔,那都是人间一绝。

数年前他曾有幸吃过一次飞龙肉,自此之后口味就变得刁钻起来,再吃什么都宛若嚼蜡,毫无滋味可言。

虽说我不曾见过飞龙,但却听说过,此物其实就是一种名叫臻鸡的鸟类,大小如同鸽子,是大兴安岭特有的一种动物。

常言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其中的龙肉指的便是飞龙肉。

相传此物在清朝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地方官员在猎民手中大量收掠榛鸡,送到京城给皇帝品尝,此后便被视为珍品,皇帝特下诏书,赐名飞龙,平民根本没有资格吃到如此美味珍馐。

“易师伯,你说的飞龙咱们这可没有,那东西只有大兴安岭的山林中有,不过你若是想吃山鸡野兔我倒是可以去林子里面给你打几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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