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亲上加亲,赢上加赢! (求月票、求订阅)(2/5)
《天下为公》和《大同》主要是革产权的命!通过重分土地和宗族集体所有制等方法,达到厘清产权和平均地权的目的。
这“平均”,乍一看好像是反资产阶级的,但实际上并不一定......生产资料过度集中,特别是集中于特权阶层是极度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
在任何形式的封建制度下,生产资料总是会大量集中于特权阶级手中——这些特权阶级要么是军事贵族,要么就是宫廷贵族,要么是宗教贵族,要么是特权官僚,要么是官商。
当这些特权阶级拥有的生产资料占比达到一定的程度,整个社会必然会失去进步和创新的动力。
所以资产阶级革命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剥夺这些特权阶级占有的财产,并且进行重新分配。
什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是根本不存在的!如果贵族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还革什么命?
就连美国这样的国家在它的独立革命中,一样剥夺了大量英国人或忠于英国的农场主的财产,更不用说其他国家了。
而具体到清初的广东、福建,不仅存在大量依附于满清统治的封建特权阶级的财产需要剥夺,而且还存在大量产权不清的生产资料。
以至于在人地矛盾极度缓和的情况下,还有许多人要租地耕种,同时又有许多抛荒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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