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香河马神庙(2/5)
制度是在不断的修正,特别是正德年间的刘六刘七响马盗乱之后,大明马政进行了一定的宽松。
原本一年一匹马驹的制度改为两年一匹,缓解了百姓的压力。
那些不适合养马的地方马匹被收回,马户不在养马每年只需要五户合计交二两的草料钱即可。
以至于到了朱慈烺翻看太朴实档案的时候,每年太朴实能获得的马匹数量已经少于五千匹,不要说够用了,就是补充损耗都不够!
朱慈烺对于马政的改革主要是三点
第一是进一步降低百姓的负担,把按年数定期缴纳改为每下发的一批种马需要在二年内上缴五匹一岁幼马。
之后该马归马户自己,任其处置。过程中官府除了配种外,不再任何补贴。多生的可以自己处置,不够的需要赔偿。
马匹一般能活三十到三十五年,正常每三年两只幼崽是正常产量,也就是说二十年的时间马户正常可以繁育出十三匹小马。
朱慈烺只要五匹,也就是说养马二十年能获得八匹马的收益。之后更是还有十年可以自由支配。
一只马能给马户带来持续的收益。
除了马之外,朝廷的官牛也是这么办的,看着百姓像是吃亏了,但是实际上这种借鸡生蛋的机会并不是谁都能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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