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雁营(5/5)
前几年,雁户们依靠猎雁过活,也只勉强糊口,常被官府盘剥压榨,赶上离乱岁月,不免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因此,其中便有许多人仗着身手敏捷,藏身在芦苇荡里,劫杀过往的客商,做些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勾当,也算是绿林响马中最著名的一路,与盘踞在洞庭湖畔的常胜山响马子齐名!
前年,马知府赴任灵州,第一件事便是许下金银好处,将这伙儿雁户尽数招了安,编入灵州团练,号称雁营。
多年征战下来,原本近万的雁民损伤重多,又补进了一部分附近深山老林里的劫匪强盗,约有三千之数,皆是悍勇凶恶的陷阵好汉!
在张小辫儿未来时,营中以“雁排”李四和他的亲妹子雁铃儿为首。
那“雁排”李四除了极擅猎雁,带兵打仗也十分勇武,酷爱结交天下英雄豪杰,二十多岁的年纪,擅能扎排使铳,故此得了这个绰号,素有神手之称,手中火器百发百中。
他还有个妹子雁铃儿,两人从小相依为命长大,感情颇深。
雁铃儿与他哥哥一样,除了能征惯战,更有百步穿杨的手段,随身一张雁头弯弓,七十二支雁翎箭,向来是箭不虚发,胜过《水浒》扈三娘,不让《西游》罗刹女。
这些年来,一直女扮男装,跟随哥哥南征北战,立下不少赫赫功勋!
但自从父亲身死之后,兄妹俩便有些心灰意冷,正琢磨着反出城去,回黄天荡重拾老本行,做些打雁猎雁、劫富济贫的勾当,谁料遇到了前来赴任的张小辫儿。
那“雁排”李四天生桀骜,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向来不甘居与人下,可一见到张小辫儿,就好像那吕布看上了貂蝉,王八看到了绿豆,怎么瞅怎么顺眼!
让他不由自主就像和这小子义结金兰!
说来巧了,张小辫儿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并领着雁营一众弟兄一起烧香拜了把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马天锡知道张小辫儿收服雁营后,也十分惊讶。
他本来抱着考验的目的,才同意了图海提督的意见,让张小辫儿统领雁营,为保证对方的生命安全,还特意留了后手,没想到
这可真是,亘古几多奇诞事,破天荒来头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