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向坤的女朋友(2/5)
这丫头,对这间酒吧也熟,不知道来了多少次,李斯文叹了口气,看来那个叫向坤的还真是毁人不浅啊。
穆媛媛没有理会李斯文的不适应,硬拉着李斯文朝酒吧走了进去。
酒吧不大,只有一层楼,一百来平米的营业面积,没有包间,也没有单独的棋牌隔间。
大厅中央有个一米高两米宽的圆形舞台,舞台上有两位跳钢管舞的舞娘,正在随着音乐扭动着傲人的身姿。
舞台的边沿围了一群男男女女,他们高举着手里的啤酒瓶,将瓶口对准舞娘,一边倾倒啤酒,一边对着舞娘吹口哨。
其中有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拿着钱包,一张又一张的往外掏钱,把掏出来的钱丢在舞娘的身上,只不过这个男人掏出来的钱,没有一张是大额的现金,全都是一块两块的零钱,还有一些小钢镚,这样的面额,就算站在这里丢上一晚,也丢不了多少钱。
“小丫头,你看见舞台旁边,那个丢钱的男人了吗?他是不是神经病这样丢钱有什么意思,他应该直接一百一百的丢,才带劲。”李斯文调侃道。
“文哥,你说他啊。他是这一区的一个屠夫,卖猪肉的,叫猪肉王,老婆嫌弃他长的太胖,于是跟人跑了,因为他总是一身猪肉味,没有女人原意嫁给他,就连红灯区的小姐姐也不想接他的单,所以他每天晚上没事做,就来酒吧喝酒,喝醉了酒就开始往舞台上丢钱,最后求着舞娘给他摸一下,文哥我觉得他挺可惜。”
穆媛媛对猪肉王露出同情的神色。
“小丫头,这些破事都是谁告诉你的?”李斯文问道。
“向坤啊,他是这一带的扛把子,大家都叫他坤哥,手下六七个小弟,可有面子了,他知道很多新鲜事,很牛的。”
好吧,一个混社会的小混子很了不起,也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才会这样觉得吧。
对于谈恋爱智商为负数的人,李斯文也不想多说什么,因为就算他说的再多,估计穆媛媛现在也听不进去,教训她这种小姑娘越教训越反抗,反而选择沉默是最好的方法。
穆媛媛看了一圈,并没有看见向坤的身影,于是随便拦下一位服务生,请服务生把她带到向坤的酒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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